车辆报废补贴由各地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管理。
根据《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设立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联合服务窗口),受理、审核补贴资金申请。有条件的区(县)也可设立联合服务窗口。联合服务窗口设置地点应当方便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手续。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联合服务窗口的设置地点、办公时间、负责人员、****等信息。?
扩展资料
按中国汽车报废标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
2、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3、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4、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百度百科——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报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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