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专员是指执行并完善公司的人事制度与计划,培训与发展,绩效评估,员工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的专业从业人员。执行并完善公司的人事制度与计划,培训与发展,绩效评估,员工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组织并协助各部门进行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执行并完善员工入职、转正、异动、离职等相关政策及流程。
要求条件:
1、在人员招募、引进、培训开发及员工考核、激励等方面有实际操作能力;
2、具有优秀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极强的亲和力与服务意识,沟通领悟能力,判断决策能力强;
3、工作细致认真,原则性强,有良好的执行力及职业素养;
4、熟悉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和运作方式;
5、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内外沟通能力;
6、有强烈的责任感及敬业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7、良好的计算机水平,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员工档案的维护,核算员工的薪酬福利等事宜;
医科人事部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医科人事科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如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以上学历等,具体要求视具体医院而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适应长期加班等条件。
6.具备医科人事部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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