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消防法》规定,因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注意:根据2017年12月31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电瓶车不能再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违反行为的,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不可以将电动车电瓶提到楼上充电,因为安全隐患极大,最好使用小区安装的智能充电桩给电动车充电。
1、由于人们的安全意识薄弱,私拉电线、室内充电等行为导致火灾事故频发,为杜绝不规范的充电方式,2018年5月15日,国务院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工作措施第二条,明确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2、智能充电站有充满自停功能可以有效避免因电动车过度充电引起的火灾事故,漏电保护、触电保护等多重安全保障功能全面保障车主充电安全。
3、使用智能充电站给电动车充电扫码刷卡充电十分便捷、比提电瓶上楼充电省事省力而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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