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绿化多少钱(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包括哪些明细科目)

2024-05-08 21:12:27

一、管理费用包括的明细科目:

1、管理人员工资: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工资,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应由费用列支的服务人员(如食堂炊事人员),临时抽调在行政管理部门助勤人员、全厂性仓库人员等的工资。但技工学校、中小学及托儿所、幼儿园、厂外浴池、理发室及职工医院人员的工资。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2、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行政管理部门和福利部门(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厂外浴池、理发室人员及医护人员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差旅费:按照规定支付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住宿费、助勤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贴;按规定支付职工及其家属的调转、搬家费;按规定支付患职业病的职工去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宿费、伙食补贴等。

4、办公费:指行政管理部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政工部门的宣传经费,包括学习资料、照相洗印费、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报刊订阅费、厂报编印及稿酬费等。

5、折旧费:指按规定由行政管理部门列支的各项固定资产(包括文教、卫生、福利部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6、修理费:指行政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

7、物料消耗:指行政管理部门耗用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固定资产修理和劳动保护用材料。

8、低值易耗品摊销:指行政管理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工具、低值设备的摊销及修理费。

9、工会经费: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11、劳动保险费: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疗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统筹退休基金。

12、待业保险金: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13、董事会费: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14、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15、审计费:指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16、诉讼费: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7、排污费:指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

18、绿化费:指企业对厂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绿化费用。

19、税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印花税。(注:/前注明的税种是内资企业适用的税种,/后注明的项目为外资企业适用的税费)

20、技术开发费: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

21、无形资产摊销: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22、业务招待费:指企业的所属部门为企业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

23、仓库费用:指企业材料、半成品及其产成品仓库为进行保管、整理等工作所耗用的材料、工具,备品和其他费用。

24、保险费:指行政管理部门(包括福利部门)应负担的财产物资保险费(不包括采购物资的途中保险费)。

25、水电费:指行政管理部门由于消耗水、电和照明用材料等而支付的费用。

26、运输费:指行政管理部门应负担的厂内运输部门和厂外运输机构所提供的运输费用。包括其办公用车辆的养路费、管理费、耗用燃料及其他材料等费用。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市内运杂费。

27、取暖费:指行政管理部门所支付的取暖费,包括取暖用燃料、蒸汽、热水、炉具等支出。

28、警卫消防费:指企业警卫。消防部门的维护费用和日常经费。如消耗的消防用材料物资、预防用材料物资、预防宣传费用、警卫消防人员服装和门卫费用等。

29、会议费:指企业因召开会议按照规定支付的各种费用,其中包括会议伙食补助费、会议公杂费、住宿费和会场租赁费、会议交通费等。

30、职工交通费:按照地方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市内交通补贴,为职工上下班工厂自备车和职工私车所耗用的汽油费、养路费等交通费以及职工探亲旅费等。

31、劳动保护费:指按照规定标准和范围支付给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保健饮食品(含外购矿泉饮水)的费用和劳动保护宣传费用。

32、租赁费:指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从外部租入的各种固定资产和用具等按规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租金。

33、环保卫生费:指企业为预防职业病而发生的工业卫生费;为保护工厂环境而发生的环境保护费用:“三废”费用;厂区清洁费用等。

34、坏账损失:指企业经批准实际转销的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或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

35、存货盘亏(减盘盈):指企业的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及产成品等盘亏,毁损、报废扣除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与上述存货盘盈相抵后的净损失。

36、试验检验费:指企业对材料或产品进行化验、检验、试验而发生的费用。

37、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指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金。

38、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上述各项的其他零星管理费用支出。

二、财务费用明细科目:

1、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

2、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及其他筹资方式下支付利息支出;

3、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外币兑换价差;

4、财务费用-手续费:各种银行收支业务产生的手续费。

扩展资料:

管理费用需要核算的内容:

一、企业管理部门及职工方面的费用

1、公司经费:指直接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2、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下同)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

3、职工教育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用于职工培训、学习的费用。

4、劳动保险费: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规定交纳地方统筹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支付离退体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其他费用。

5、待业保险费: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二、用于企业直接管理之外的费用。

1、董事会费:指企业董事会或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成员津贴、差旅费、会议费等。

2、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或支付企业经济顾问、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的费用。

3、聘请中介机构费:指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清账等发生的费用。

4、诉讼费;指企业向法院起诉或应诉而支付的费用。

5、税金:格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6、矿产资源补偿费:指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三、提供生产技术条件的费用。

1、排污费:指企业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2、绿化费:指企业区域内零星绿化费用。

3、技术转让费: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4、研究与开发费:指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资、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认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

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新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

5、无形资产摊销:指企业分期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的摊销。

6、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指企业对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包括按大修理间隔期平均摊销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就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的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四、购销业务的应酬费。其中主要指业务招待费,即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这些费用应据实列入管理费用。

五、损失或准备。

1、坏账准备:指企业按应收款项的一定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指企业按存货的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盘亏和盘盈:指企业存货盘点的盈亏、盘盈净额,但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

六、其他费用其他管理费用:这里指不包括在以上各项之内又应列入管理费用的费用。

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百度百科-财务费用

怎么注册园林绿化公司?

刚办的公司不需要资质的,你直接办营业执照,但是投标的时候应该很多都要求有资质的。

注册园林绿化公司需要符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

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

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5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给排水、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5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

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

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5、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二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

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6、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

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2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

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三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二)经营范围

1、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

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

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四、三级资质以下

三级资质以下企业只能承担50万元以下的纯绿化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养护工程以及劳务分包,并限定在企业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域内实施。

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主管部门参照上述规定自行确定。

五、相关注释

(一)省级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直辖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二)工程造价:以竣工造价为准。

(三)综合性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至少含两种下列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园林景观人行桥梁;

码头以及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等。单纯的绿化项目和绿化管理养护项目,如公路绿化、厂区绿化养护等,一律不算作综合性工程。

(四)园林景观人行桥梁:桥梁设计以游客通行和园林景观效果为主,设计负载在250公斤/平方米以下,并只限应急车辆通行的单跨桥梁。

(五)建筑专业:包括建筑、工民建和土木工程专业。

(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

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七)专业人员资格的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原则上应与标准要求的专业一致,其它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1、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则按照其职称证书专业认定。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

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按照其所学专业认定。

3、申报人员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按照其毕业证书专业认定。

4、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都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就业后从事标准要求专业的脱产学习至少一年;

并取得相应结业证书的,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按照结业证书专业认定。

5、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都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且达不到上述认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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